关于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科研教学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黄教安〔2021〕6号)和《湖北理工学院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再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
各教学院部、科研教学平台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和李克强总理作出的批示: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求,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学校发展”为主题,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2. 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
各教学院部、科研教学平台通过集中学习、主题班会、网站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3.开展气瓶专项整治
各教学院部、科研教学平台迅速开展实验室液化气罐(罐、储、运、用)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根除隐患,确保安全。严查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加强气瓶连接软管、减压阀、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各教学院部、科研教学平台对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对本部门实验室再进行一次全覆盖的深排细查。特别针对高温、雷雨等极端气候下实验室水电气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的管理与使用,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各教学院部、科研教学平台于6月26日前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总结报告(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曹中兵,1517205210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部门)实验室安全检查总结报告
1.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组织情况(附照片)
2.实验室安全宣传情况(附照片)
3.气瓶专项整治情况(附气瓶清单+照片)
序号 |
气瓶类型 |
地点(房间号) |
气瓶有无实名制 |
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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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情况(附隐患清单、照片)
序号 |
隐患名称 |
地点(房间号) |
整改措施 |
整改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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